【性侵女童】涉強姦女友15歲契妹受審 泥頭車司機警誡下稱「雙方情到濃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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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3/10/26 15:01

最後更新: 2023/10/26 15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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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強姦女友15歲契妹受審,泥頭車司機警誡下稱「雙方情到濃時」。(資料圖片)

現年41歲泥頭車司機涉於2021年,在住所性侵女友15歲的契妹,涉案司機今(26日)於高等法院否認強姦罪開審。控方開案詞指,案發時事主暫居於被告住所,被告下班回家後突然推事主入房間後將她強姦,其母得悉後報警。被告警誡下承認與事主「搞過一次嘢」,並稱當時「雙方情到濃時」,事主並沒有反抗,「大家你情我願」。

趙姓被告現年41歲,報稱泥頭車司機,否認1項強姦罪,控罪指他於2021年9月10日,在新界落馬洲一單位強姦X。

控方開案詞指出,X於案發時15歲,2021年8個月起在母親女友人家中暫住,X為女友人契妹,被告為該女友人男友。案發日下午5時許,X獨自在家,被告下班回家後,突然進入X房間吻她及脫去其衣服,X當時不知如何反應,曾對被告說「好痛」及「唔想」,並曾推過被告,惟被告未有停止,最終完事。

X事後離開單位,兩天後因翌日須上學才返回涉案單位。X於途中與母親的「契細佬」通電,於其指示下收拾物品後離開單位,X母親於當晚報警。警方於9月13日清晨到被告寓所調查,警誡下被告稱案發日與X「搞嘢」。

雙方承認事實指,警方到被告住所調查X失蹤事件時,被告於警誡下表示認識X,並稱「我同佢搞咗嘢一次」。被告解釋當時「雙方情到濃時」接吻及撫摸,X期間沒有反抗,「大家你情我願」。警方其後以與16歲以下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拘捕被告,案發時被告沒有刑事紀錄。警方事後於被告住所檢獲1張染有X及被告DNA的紙巾。

X於錄影會面中稱,案發時因家中停電,遂到「契家姐」家中暫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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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